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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721执121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12-22

案件名称

宋作龙与宋金安健康权纠纷一案失信决定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豫1721执1213号本院在执行宋作龙与宋金安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宋金安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违反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宋金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