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114破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申请人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破产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苏0114破1号申请人: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8月10日,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债务人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请求本院终结债务人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经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核查,债务人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的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 判 长 吴文丽人民陪审员 王存宽人民陪审员 任俊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法官 助理 顾正麟见习书记员 熊洪毅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