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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114破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申请人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破产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苏0114破1号申请人: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8月10日,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债务人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请求本院终结债务人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经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核查,债务人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的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网尚购物南京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 判 长  吴文丽人民陪审员  王存宽人民陪审员  任俊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法官 助理  顾正麟见习书记员  熊洪毅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