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203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崔祥没收财产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2035号被执行人:崔祥,男,1967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金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崔祥犯盗窃罪一案,业经本院判决确立在案,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刑事审判庭移交本院执行局依法没收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钢钉5个,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斌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刘亚丽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