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981执74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8-08-03
案件名称
陈起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981执741号林静、李永源、陈起来: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永源、林静与被执行人陈起来生命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李永源、林静和被执行人陈起来于2017年8月2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李永源、林静同意被执行人陈起来一次性赔偿损失30000元,余下部分,申请执行人表示放弃。本案执行金额38618.64元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李永源、林静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长 李全林审判员 巫商林审判员 刘峻志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钟广森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