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6执63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2017)湘1126执634号申请执行人刘昌华与被执行人刘华军等人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6执634号申请执行人刘昌华,男,1968年3月2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被执行人刘远光,男,1952年1月13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被执行人刘华军,又名刘发军,男,1984年3月2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系刘远光之子。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刘昌华与被执行人刘远光、刘华军健康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远光、刘华军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湘1126民初240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