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402执104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德州市神州精细化工厂、李瑞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德州市神州精细化工厂,李瑞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1402执1044号申请执行人:德州市神州精细化工厂,住所地:德州市德城区二屯镇龙泰建材城56号.被执行人:李瑞涛,男,汉族,1985年6月5日出生,住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强制执行划拨被执行人李瑞涛银行账户存款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17)鲁1402民初125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树龙审判员 :刘世文审判员 :康建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 朱 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