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523民初424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张立新与马晓磊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开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立新,马晓磊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523民初4244号原告:张立新,男,44岁,汉族,农民,住开鲁县。被告:马晓磊,男,35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立新与被告马骁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立新于2017年8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张立新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3.00元,减半收取51.50元,由原告张立新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杨庆瑞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杨丽静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