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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523民初424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张立新与马晓磊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开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立新,马晓磊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523民初4244号原告:张立新,男,44岁,汉族,农民,住开鲁县。被告:马晓磊,男,35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立新与被告马骁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立新于2017年8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张立新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3.00元,减半收取51.50元,由原告张立新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杨庆瑞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杨丽静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