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1126执70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2017)湘1126执706号申请执行人李教育等人与被执行人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江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6执706号申请执行人李教育,男,1958年8月29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申请执行人李胜珍,男,1943年2月20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被执行人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江支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市柳江县拉堡镇柳保路106号一品世家大厦一栋二层。负责人韦超媛,经理。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李教育、李胜珍与被执行人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江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江支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湘1126民初9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