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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6执180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王锡彤、王锡澎、王淑贞、王淑琴法定继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800号申请执行人:王锡彤,男,1927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西区。被执行人:王锡澎,男,1930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王淑贞,女,1933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王淑琴,女,1937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申请人王锡彤与被执行人王锡澎、王淑贞、王淑琴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红民初字第3429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尹捷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