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180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王锡彤、王锡澎、王淑贞、王淑琴法定继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800号申请执行人:王锡彤,男,1927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西区。被执行人:王锡澎,男,1930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王淑贞,女,1933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王淑琴,女,1937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申请人王锡彤与被执行人王锡澎、王淑贞、王淑琴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红民初字第3429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尹捷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