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鲁1311执恢306号之三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10-01

案件名称

孙景秀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311执恢306号之三本院在执行于孝臣与宋文平、临沂清大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宋慧平、孙景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孙景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孙景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