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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24执异4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8-07-17

案件名称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与敦化市立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法院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敦化市立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全文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24执异46号案外人:马述成,男,汉族,住吉林省敦化市。委托代理人:李英丽,女,汉族,住吉林省敦化市。申请执行人: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法定代表人:张晓华,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晓丽,北京汇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敦化市立通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敦化市。法定代表人:李飞跃,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沙金强,男,汉族,住吉林省敦化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总公司)与被执行人敦化市立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马述成于2017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案外人马述成称,案外人通过敦化市凯信涂料厂(以下简称凯信涂料厂)的法定代表人王秀梅购买了立通公司已抵债给凯信涂料厂的敦化市怡品·蓝庭小区9号楼5单元102号房屋。案外人与王秀梅口头约定,购买怡品·蓝庭小区9号楼5单元102号房屋,房屋总价款为300000元。2015年6月10日,案外人与立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当天向王秀梅支付了全部房款。2016年12月28日该房屋已交付给案外人,并已装修入住。案外人是该房屋的实际权利人,因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建总公司与被执行人立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查封了该房屋,侵害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故请求法院依法裁定解除对上述房屋的查封。被执行人称:2015年6月12日和2015年6月15日,立通公司与凯信涂料厂签订《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里约定以房屋抵债工程款的形式将包括怡品·蓝庭小区9号楼5单元102号房屋在内的10套房抵债给凯信涂料厂。本院查明,立通公司与凯信涂料厂在2015年6月12日和2015年6月15日分别签订《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立通公司将怡品·蓝庭小区9号楼5单元102号房屋等10套房屋以物抵债给凯信涂料厂。2015年6月10日,立通公司与马述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立通公司将怡品·蓝庭小区9号楼5单元102号房屋出售给案外人马述成,房屋总价款为325553元。2016年6月18日,案外人马述成的母亲李英丽从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尾号为3511号账户提取现金103300元,尾号为6238号账户提取现金50000元。2015年12月28日,立通公司将上述房屋交付给马述成占有。2015年8月1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吉民一初字第2号民事裁定,查封敦化市立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40000000元的房产,即立通公司开发的怡品·蓝庭项目的129套房屋,其中包括本案涉案标的怡品·蓝庭小区9号楼5单元102号房屋。另查,根据敦化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出具的档案信息显示,案外人马述成在敦化市房产管理局图文网络管理系统中没有房屋登记。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本案中,案外人马述成作为消费者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怡品·蓝庭小区9号楼5单元102号房屋之前,已与被执行人立通公司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并已支付超过合同价款百分之五十的房款。购买的商品房用于居住,且在马述成名下在常住的敦化市区域内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以上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情形,对案外人马述成的异议请求,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中止对敦化市立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怡品·蓝庭小区9号楼5单元102号房屋的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审判长 徐   恭   树审判员 崔永燮审判员蔡银实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林   秋   英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