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176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安淑兰、齐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766号申请执行人:安淑兰,女,1955年8月1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齐新刚,男,1979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申请人安淑兰与被执行人齐新刚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4616号民事调解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尹捷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佟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