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103执70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张世斌与张红霞继承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03执702号申请执行人张世斌,男,1969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长春市汽开区兴顺东路18栋3门509室。被执行人张红霞,女,1971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长春市宽城区常欣家园22栋4门309室。被执行人张世军,男,1970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住长春市汽开区680栋1门302室。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吉0103民初532号法律文书立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通知如下:(2017)吉0103民初532号法律文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代理审判员 王子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丛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