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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1721刑初6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9-18

案件名称

朱衡毅、陈江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阳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阳西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朱衡毅,陈江南,陈刘,麦景明,陈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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