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1721刑初6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9-18
案件名称
朱衡毅、陈江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阳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阳西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朱衡毅,陈江南,陈刘,麦景明,陈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