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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321执1679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周基慧、黄万福等与华义峰、张道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基慧,黄万福,李兴菊,黄某,华义峰,张道才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全文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皖0321执1679号申请执行人:周基慧,女,1979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西县,申请执行人:黄万福,男,1948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西县,申请执行人:李兴菊,女,1948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西县,申请执行人:黄某,女,2001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西县,被执行人:华义峰,男,1987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肥西县,被执行人:张道才,男,1979年9月2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申请执行人周基慧、黄万福、李兴菊、黄某与被执行人华义峰、张道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17)皖0321民初212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划拨(冻结)被执行人华义峰、张道才的银行存款144655.25元。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蒋新文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石修峰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2017)皖0321执1679号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马鞍山路支行: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基慧、黄万福、李兴菊、黄某与被执行人华义峰、张道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予执行,请将该被执行人张道才(公民身份号码41302619790923631X)在你处6217001630008298553账户的存款元,划拨至怀远县人民法院银行账户/国库。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怀远县支行账户名称:怀远县人民法院账号:29×××66附:(2017)皖0321执1679号执行裁定书2017年月日联系人:蒋新文联系电话:0552-821****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回执)怀远县人民法院:你院(2017)皖0321执1679号协助划拨通知书收悉。张道才(公民身份号码41302619790923631X)在我处的6217001630008298553账户的存款元已划拨至怀远县人民法院银行账户/国库,未划拨元,原因为。2017年月日(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2017)皖0321执1679号中国银行合肥南城支行营业部: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基慧、黄万福、李兴菊、黄某与被执行人华义峰、张道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予执行,请将该被执行人张道才(公民身份号码41302619790923631X)在你处175218597638CNYO账户的存款元,划拨至怀远县人民法院银行账户/国库。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怀远县支行账户名称:怀远县人民法院账号:29×××66附:(2017)皖0321执1679号执行裁定书2017年月日联系人:蒋新文联系电话:0552-821****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回执)怀远县人民法院:你院(2017)皖0321执1679号协助划拨通知书收悉。张道才(公民身份号码41302619790923631X)在我处的175218597638CNYO账户的存款元已划拨至怀远县人民法院银行账户/国库,未划拨元,原因为。2017年月日(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2017)皖0321执1679号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黄山路支行: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基慧、黄万福、李兴菊、黄某与被执行人华义峰、张道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予执行,请将该被执行人张道才(公民身份号码41302619790923631X)在你处10027582073710000000024账户的存款元,划拨至怀远县人民法院银行账户/国库。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怀远县支行账户名称:怀远县人民法院账号:29×××66附:(2017)皖0321执1679号执行裁定书2017年月日联系人:蒋新文联系电话:0552-821****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回执)怀远县人民法院:你院(2017)皖0321执1679号协助划拨通知书收悉。张道才(公民身份号码41302619790923631X)在我处的10027582073710000000024账户的存款元已划拨至怀远县人民法院银行账户/国库,未划拨元,原因为。2017年月日(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2017)皖0321执1679号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马鞍山路支行:申请执行人周基慧、黄万福、李兴菊、黄某与被执行人华义峰、张道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张道才(公民身份号码41302619790923631X)在你处6217001630008298553账户的存款144655.25元,请暂停支付一年(自2017年8月日起至2018年8月日止)。逾期或解除冻结后,方可支付。附:(2017)皖0321执1679号执行裁定2017年8月日联系人:蒋新文联系电话:0552-821****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怀远县人民法院:你院(2017)皖0321执1679号协助冻结通知书收悉。张道才(公民身份号码41302619790923631X)在我处的6217001630008298553账户的存款应冻结144655.25元,已冻结元,未冻结元,原因余额不足。2017年8月日(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