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洪经执字第209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11-09
案件名称
兰小南、章海军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兰小南,章海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全文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洪经执字第209号申请执行人:兰小南法定代理人/某:委托诉讼代理人:被执行人:章海军占浩琴……(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本院在执行兰小南与章海军,占浩琴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经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章海军占浩琴×××的……(写明财产名称、数量或金额、所在地等),期限为×年。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计银波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段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