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1执709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9-18
案件名称
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蒋群齐、李学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709号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蒋群齐、李学英:本院执行的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蒋群齐、李学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蒋群齐、李学英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本金100万元及利息114690元,被执行人蒋群齐、李学英已主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