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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302执50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伍某与陈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伍某,陈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302执503号申请执行人伍某,现住梨树县。被执行人陈某,现住四平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伍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伍某于2017年8月21日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陈某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吉0302民初604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王晓东执行员  王志东执行员  陈凤桐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孙 鹏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