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302执50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伍某与陈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伍某,陈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302执503号申请执行人伍某,现住梨树县。被执行人陈某,现住四平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伍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伍某于2017年8月21日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陈某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吉0302民初604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王晓东执行员 王志东执行员 陈凤桐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孙 鹏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