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02执恢149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陈友元与邓木祥劳务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恢149号申请执行人陈友元,男,汉族,1948年4月15日出生。被执行人邓木祥,男,汉族,1962年9月4日出生。我院于2017年8月21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陈友元与被执行人邓木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8月21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 判 长 文辉审 判 员 陈柯代理审判员 易阳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田鑫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