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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执3159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9-06

案件名称

广州笔创展览策划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01执3159号广州笔创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广东环凯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你们之间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7)穗仲案字第2403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广东环凯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裁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广州笔创展览策划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17年7月17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划了广东环凯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1466元(包括案款11395元、执行费71元),并已将该案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及将执行费上缴省财政专户。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