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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03执27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9-06

案件名称

株洲市煕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陈中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3执271号申请执行人株洲市煕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维,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陈中云,男,汉族,1955年4月22日出生,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株洲市煕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陈中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