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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琼0105民初403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11-27

案件名称

陈连召、吴秀香与吴淑善、王海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连召,吴秀香,吴某1,王某,吴某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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