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122执59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田喜刚与张景和等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22执590号田喜刚、张景和、张志刚:本院执行的田喜刚得申请张景和、张志刚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张志刚给付申请执行人田喜刚6420元(其中1422为案件受理费),交付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田喜刚得的权利已全部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