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1刑申6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朱宝贵自诉一案驳回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黑01刑申66号朱宝贵:你不服黑龙江省依兰县人民法院(2015)依刑立初字第5号刑事裁定及本院(2015)哈刑立终字第16号刑事裁定,以一、二审裁定违反法律规定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你因臧晓东等3人犯行政枉法裁判罪提起自诉,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刑事自诉案件受理条件。原一、二审裁定不予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本院认为,你对本案提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对你的申诉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