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707民初697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6973梁云凯与田树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云凯,田树东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707民初6973号原告:梁云凯,男,1996年6月12日生,汉族,居民,住连云港市赣榆区。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翠昌、周涛,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田树东,男,1992年3月23日生,汉族,居民,住连云港市赣榆区。原告梁云凯与被告田树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魏凯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梁云凯于2017年8月21日以双方和平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自愿撤回对被告田树东的起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梁云凯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田树东的起诉不违反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梁云凯撤回对被告田树东的起诉。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梁云凯负担。代理审判员 魏 凯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张诗坤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