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830执22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创旭借款合同纠纷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芮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芮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芮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晋0830执222号 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赵创旭 本院执行的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赵创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赵创旭自动履行借款23950元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执行员 张红江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宁纪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