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82刑初125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刘海涛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海涛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282刑初1255号公诉机关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海涛,家住安顺市西秀区。2014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现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7年5月10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慈检刑诉(2017)12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海涛犯盗窃罪,于2017年8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胡某、被告人刘海涛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21日下午,被告人刘海涛至慈溪市周巷镇城中村企业路周某租房,撬锁进入室内,窃得黄金项链1条(价值人民币1721.9元),后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当给慈溪市汇盛典当有限公司。案发后,涉案项链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告人刘海涛的家属已退还典当公司款项。2017年5月8日上午,被告人刘海涛至慈溪市周巷镇下吴家路村鑫益路杨某租房,采用上述同样方式进入室内,窃得黄金项链1条、黄金吊坠1个、黄金戒指1枚(共计价值人民币6816元),后以人民币4000余元的价格卖给刘某1。2017年5月9日中午,被告人刘海涛至慈溪市周巷镇湖塘新村南湾李某租房,采用上述同样方式进入室内,窃得人民币200余元及香烟10包(价值人民币230元)。案后,部分香烟已被追回并发还。2017年5月9日下午,被告人刘海涛至慈溪市周巷镇万寿寺村沈家西区柳某租房,采用上述同样方式进入室内,窃得烟灰缸1只、黄金耳钉1副(价值人民币928元)。到案后,被告人刘海涛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刘海涛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海涛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周某、杨某、李某1、柳某的陈述、证人刘某1、李某2、刘某2、陈某的证言、辨认笔录及照片、搜查笔录、扣押清单及照片、发还物品清单、当票、购物发票、价格认定结论书、收条、谅解书、现场勘验笔录及现场照片、情况说明、前科刑事判决书、抓获经过及被告人刘海涛的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根据以上犯罪事实及情节,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刘海涛犯盗窃罪的量刑幅度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海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海涛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海涛能积极退赃,并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供犯罪所用的工具,予以没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海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5月10日起至2018年3月9日止。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本院。)二、供犯罪所用的内六角一把(扣押于慈溪市公安局),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郑 金 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胡嘉婷(代)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