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3行终30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9-25
案件名称
娄底市涟水新村金澜与娄底市规划局二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文书内容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湘13行终30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娄底市涟水新村金澜等109人(名单附后)。诉讼代表人(原审原告暨诉讼代表人)刘中中,男,1964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娄底市涟水新村小区。诉讼代表人(原审原告暨诉讼代表人)阳朝辉,男,1976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住娄底市涟水新村小区。诉讼代表人(原审原告暨诉讼代表人)李红飞,男,1972年7月19日出生,汉族,住娄底市涟水新村小区。诉讼代表人(原审原告暨诉讼代表人)陈芳,女,1972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娄底市涟水新村小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娄底市规划局。法定代表人朱昌美,该局局长。原审第三人娄底市佳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军强,该公司负责人。上诉人金澜等109人因规划行政管理一案,不服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2016)湘1302行初78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认定,金澜等人因不服娄底市规划局于2011年6月21日作出的湘建规建000848建字第娄规开证号(2011)第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4年向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许可。2015年5月11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以金澜等人不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其起诉。金澜等人不服,上诉至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17日作出(2016)湘13行终59号裁定,维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2016年9月23日,金澜等109人就同一事实与理由,再次向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政许可。原审认为,金澜等109人因不服娄底市规划局于2011年6月21日作出的湘建规建000848建字第娄规开证号(2011)第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6年9月23日向娄星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系重复起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驳回娄底市涟水新村金澜等109人的起诉。上诉人金澜等109人上诉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关人、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事实上的利害关系人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三人娄底市佳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越线移位,少批多占,娄底市规划局对该公司缺乏必要的监管,失去了制止违法行为的最佳时机。娄底市规划局变更规划,将休闲广场用地、生活设施用地变更成商业住房和门面,提高了容积率,违规多建6862平方米,损害了上诉人的权益。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撤销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2016)湘1302行初78号行政裁定书,支持其上诉请求。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裁定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重复起诉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本案中,上诉人金澜等109人提起的本次行政诉讼与其于2014年5月12日向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系对同一被告就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的诉讼,属于重复起诉。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本院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朱卫煌审 判 员 肖卫江审 判 员 柳真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代理书记员 肖艳华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附上诉人名单: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金澜
 
 
 佘素芳
 
 
 杜湘杰
 
 
 卢红辉
 
 
 乃明求
 
 
 谢爱群
 
 
 李红飞
 
 
 吴周鹏
 
 
 曾双业
 
 
 刘国芳
 
 
 向松良
 
 
 杜自然
 
 
 金艳
 
 
 朱天和
 
 
 阳朝辉
 
 
 周彦
 
 
 陈芳
 
 
 刘毅
 
 
 颜立军
 
 
 肖威光
 
 
 朱正均
 
 
 陈信云
 
 
 彭汉楚
 
 
 张鹏
 
 
 彭志勇
 
 
 王佐书
 
 
 周文明
 
 
 郭梅辉
 
 
 刘中中
 
 
 罗彩杰
 
 
 严曙晖
 
 
 龙铁明
 
 
 贺罗庚
 
 
 李宁
 
 
 李辉
 
 
 陈志奇
 
 
 柳朝辉
 
 
 龙三明
 
 
 戴兵
 
 
 左丽娜
 
 
 龙文澜
 
 
 杨睿潇
 
 
 陈耀辉
 
 
 谢龙家
 
 
 彭平
 
 
 谭志梅
 
 
 谢平芝
 
 
 王香华
 
 
 赵勇
 
 
 周应忠
 
 
 吴章浩
 
 
 颜爱新
 
 
 贺金平
 
 
 申波
 
 
 肖叶华
 
 
 范启元
 
 
 禹旭华
 
 
 李珍
 
 
 李早霞
 
 
 赵齐胜
 
 
 夏伶俐
 
 
 廖新平
 
 
 曾继业
 
 
 罗海恒
 
 
 邓超栋
 
 
 周杰明
 
 
 罗海兵
 
 
 张勇
 
 
 肖元朝
 
 
 谢伦斌
 
 
 曾益华
 
 
 颜有莲
 
 
 邱俊宁
 
 
 赵红星
 
 
 佘素荣
 
 
 彭伟能
 
 
 严深根
 
 
 刘社兰
 
 
 夏顺俐
 
 
 周智颖
 
 
 李佳清
 
 
 朱泽平
 
 
 邓永军
 
 
 谭妙
 
 
 申益珍
 
 
 朱训福
 
 
 李日芳
 
 
 贺海兵
 
 
 吴盘
 
 
 李兰
 
 
 谢正和
 
 
 刘伟才
 
 
 王朝辉
 
 
 谢业
 
 
 曾建良
 
 
 周志平
 
 
 王林飞
 
 
 朱昌炎
 
 
 李君
 
 
 赵洪辉
 
 
 刘楚超
 
 
 曹新连
 
 
 周立军
 
 
 成林祥
 
 
 刘文豪
 
 
 谭雄辉
 
 
 游细清
 
 
 罗绍文
 
 
 曾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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