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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2执恢69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张金婵与被执行人孙玉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2执恢691号申请执行人:张金婵,女,1977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被执行人:孙玉柱,男,1980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金婵与被执行人孙玉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12民初5852民事判决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荣月坤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