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1民终266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1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杨某与内蒙古星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杨某,内蒙古星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内01民终266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某,无固定职业,住呼和浩特市。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男,1945年11月25出生,满族,退休人员,住呼和浩特市。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内蒙古星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某,内蒙古蒙晟睿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杨某因与被上诉人内蒙古星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烨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2015)玉民二初字第013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6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杨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星烨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杨某的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支持其诉讼请求;并由星烨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闻都世界城委托经营合同书》约定用三年租金冲抵购房款的承诺是星烨公司提出的简便双方的一种付款方式,星烨公司出尔反尔,至今未交付转账凭据,要求星烨公司用现金方式返还其三年租金30782元,由其个人去交付剩余的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26749.58元。星烨公司答辩称,案涉两份协议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贾俊峰的诉讼请求违反合同约定,不应得到支持。杨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1.判决星烨公司按照《闻都世界城委托经营合同书》的约定支付A馆(6号楼)第5层394号商铺第一年至第三年的租金30782元,并支付违约金10773.7元;2.星烨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4年7月27日,杨某与内蒙古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玺公司)签订了《房屋订购单》,杨某以每平方米14882元的单价订购了闻都世界城A馆5层5394号商铺,建筑面积约8.02平方米。并交纳定金2万元。2014年8月2日,天玺公司(甲方)与杨某(乙方)签订了《闻都?世界城认购书》,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玉泉区闻都世界城(闻都城市××楼)第5层5394号商铺,建筑面积8.02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8955.86元,总金额71826元。同日,杨某(甲方)与星烨公司(乙方)签订了《闻都?世界城委托经营合同书》,约定由杨某将玉泉区闻都世界城(闻都城市××楼)第5层394号商铺,建筑面积8.02平方米,委托给星烨公司经营,委托经营期限为10年,从2014年8月28日起算,委托经营合同书第三条1款(1)约定,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乙方一次性给付给甲方第一年至第三年的租金30782元,该笔款项已冲抵杨某的购房款。天玺公司与星烨公司系相同股东投资设立。一审法院认为,《闻都?世界城认购书》系杨某与星烨公司在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所签订,且《闻都?世界城认购书》尾部有杨某的签名,并由星烨公司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故该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双方均应按照《合同书》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已经冲抵原告杨某的购房款,故对杨某要求星烨公司按照《合同书》的约定向其支付A馆(6号楼)第5层394号商铺第一年至第三年的租金30782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因租金本院不予支持,故违约金亦不予考虑。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杨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40元,由原告杨某负担。二审中,各方当事人均未出示新证据。经审理,本院对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杨某要求星烨公司返还案涉租金的请求能否成立。《闻都?世界城委托经营合同书》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闻都?世界城认购书》约定”乙方一次性给付给甲方第一年至第三年的租金30782元,该笔款项已冲抵杨某的购房款”,双方当事人均已履行完毕该约定内容,杨某仅以对方未出具30782元的转账凭据即要求对方返还租金依据不足,要求星烨公司返还租金的主张不能成立。综上,杨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持;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40元,由上诉人杨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宫 静审判员 李 娜审判员 周 纬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刘子贺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