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5执48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0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洞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洞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洞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5执483号洞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洞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作出的洞征决(2016年)第37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你单位于2017年7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你单位与被执行人谢杨建、唐建英按决定书确定的义务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于2017年8月20日按和解协议的内容履行完毕。该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