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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25执48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0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洞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洞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洞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5执483号洞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洞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作出的洞征决(2016年)第37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你单位于2017年7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你单位与被执行人谢杨建、唐建英按决定书确定的义务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于2017年8月20日按和解协议的内容履行完毕。该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