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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11执15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0

公开日期: 2017-11-10

案件名称

李鼎、姜开武、熊新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17)湘0611执155号李鼎、姜开武、熊新喜:李鼎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生效的(2016)湘0611民初427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姜开武、熊新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8月15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