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623执60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0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陈洪顶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辛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1623执606号本院在执行武翠侠与陈洪顶提供劳动者赔偿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陈洪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4)项规定,决定如下:将陈洪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4个月。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审判员李学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车飞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