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112执恢66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台州市优狐电动车有限公司与高峰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0112执恢667号台州市优狐电动车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台州市优狐电动车有限公司依据已生效的(2011)未民二初字第00802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高峰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2011)未民二初字第0080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