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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08民终540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李伟、黎宁、贵港市港北区君阳磁砖经营部、广西贵港市马可波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梁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桂08民终540号本院对上诉人李伟、黎宁、贵港市港北区君阳磁砖经营部、广西贵港市马可波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梁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桂08民终540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本民事判决书中出现的“贵港市港北区君阳瓷砖经营部”补正为“贵港市港北区君阳磁砖经营部”。判决书中第一页顺数第四行的“1974年1月14日”补正为“1974年9月29日”。审判长  陈历南审判员  吴福汉审判员  黄 奔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书记员  方发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