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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81刑初88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杨小勇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岭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小勇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浙1081刑初886号公诉机关温岭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小勇(曾用名XX),男,1979年3月8日��生于贵州省关岭市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黎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2003年6月25日因犯抢夺罪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04年8月2日因犯盗窃罪被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6月13日因犯盗窃罪被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16年4月16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7年4月7日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温岭市看守所。辩护人赵晖,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律师。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以台温检公诉刑诉(2017)9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小勇犯盗窃罪,于2017年5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程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小勇及本院通过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晖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2日19时许,被告人杨小勇来到温岭市城东街道汇头王村安置房2幢2单元204室,窃得被害人李某房间内的一条施华洛世奇IconicSwanSmall链坠、五条项链、七副耳环和一件黑色短袖T恤,窃得被害人莫某房间内的现金人民币25元。经鉴定,被盗链坠价值人民币850元,被盗项链、耳环、T恤价值均无法鉴定。2017年4月6日19时30分许,温岭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本市城东街道楼山村二区218号架空层前间抓获被告人杨小勇。上述事实,被告人杨小勇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李某、黄某的陈述,证人杨某的证言,被告人杨小勇的供述与辩解,价格认定意见书,手印鉴定书,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片,现场监控录像,首饰盒,说明书,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物品照片,被告人的户籍证明,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书,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抓获经过证明,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杨小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小勇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且有前科,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杨小勇当庭自愿认罪,决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就此提出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杨小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4月7日起至2017年12月6日止;罚金款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二、将被告人杨小勇被扣押的现金人民币884.6元,退赔给被害人李希希859.6元,退赔给被害人莫清馨25元,由扣押机关温岭市公安局负责交付;责令被告人杨小勇将犯罪所得经上述退赔后的剩余部分继续退赔给被害人李希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瞿晓轩人民陪审员  陈娇萍人民陪审员  季晓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代书 记员  张佳仪附件:本案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