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晋0830执265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张伟与肖纪朝、刘春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芮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芮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30执265号张伟:本院执行的你与肖纪朝、刘春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肖纪朝、刘春霞强制执行,执行标的91025元,此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