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2504执18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09-06
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市红烟支行与张月明信用卡纠纷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法院
弥勒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弥勒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市红烟支行,张月明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504执186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市红烟支行,住所地:弥勒市弥阳镇桃园路50号。负责人:石磊,系该行行长。被执行人:张月明,女,生于1989年9月9日,汉族,居民,住弥勒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市红烟支行与被执行人张月明信用卡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27278.83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职权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经查,被执行人在银行暂无存款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李 波审判员 李文兵审判员 王建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书记员 高松蓉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