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2072民初507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11-08
案件名称
何丽婵与黄玉堂探望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何丽婵,黄玉堂
案由
探望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粤2072民初5077号原告:何丽婵,女,汉族,1985年2月6日出生,住广东省中山市。被告:黄玉堂,男,汉族,1983年10月19日出生,住广东省中山市。原告何丽婵与被告黄玉堂探望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何丽婵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黄玉堂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原告享有对婚生儿子黄某的探望权,被告对原告的探视方式负有协助义务,具体探望方式为:每月四次,每次两天,共八天(含过夜),即黄某上学期间,原告在每月(按一个月四周)的每周的星期五下午五点去学校将黄某接走与原告同住,周一上午自行送黄某返校;寒暑假期间,原告分别享有连续八天与黄某共同生活的权利,即寒假时为放假之��当天上午11点由原告将儿子从学校接走与原告同住,至第九日上午11点由被告从原告处接回;暑假期间(7月份)为放假之日当天上午11点由原告将儿子从学校接走与原告同住,至第九日上午11点由被告从原告处接回;8月份为该月的15日下午5点由原告从被告处接走与原告同住,至24日下午5点由被告从原告处接回。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儿子黄某。2015年3月11日,双方协议离婚,黄某跟随被告生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离婚后原告可以探望儿子,每月八天(含过夜),即每月单周的星期日,双周的星期六,其他四天是每周的周四,接送地点和接送时间由当时实际情况而定。但原告在探望儿子黄某的过程中,被告及其家人故意阻挠原告正当行使探视权,拒绝让原告探望儿子。被告黄玉堂未出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对证据进行了审查,并在卷佐证。根据原告的陈述及提交的证据,本院经审查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日生育儿子黄某。2015年3月11日,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离婚后,儿子黄某抚养权归男方,随同男方生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由女方保管,此费用只能作为黄某因住院的医疗费用,余下的金额直至到黄某成年结婚后,交由黄某本人保管。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规定每月八天(含过夜),在每月单周的星期日、双周的星期六,其他四天都是每周的周四。接送地点和接送时间由当时实际情况而定,但需要由男方和女方在场。到儿子十二周岁后,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同日,双方登记离婚。2017年5月3日,原告向本院提起本案诉讼,主张对婚生子黄某行使探望权利。庭审中,原告称签订离婚协议后到2015年7月,被告有按照协议约定让其进行探视,2015年7月后被告拒绝让其进行探视。原告亦确认诉讼请求中每月探视天数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每月探视天数相同,但具体探视时间有所改变。本院认为,本案是探望权纠纷。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本案中,儿子黄某虽由被告抚养教育,但原告作为黄某的母亲仍享有对儿子的探望权,有权关心、看望和了解儿子的生活、学习和成长情况,亦有权培养与儿子的亲近关系。因此,原告对黄某行使探望权系其法定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已经对并对子女抚养及探望权达成一致协议,应是原、被告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原、被告双方具有约束力。现原告起诉要求对其与被告的婚生子黄某进行探视,本院予以支持,但具体探视方式应按照离婚协议中双方进行的约定为宜。原告行使探望权时,被告负有协助义务,不得拒绝和阻碍。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何丽婵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月起有权每月探望婚生子黄某八日,具体探望方式为:在每月单周的星期日、双周的星期六,其他四天都是每周的周四。接送地点和接送时间由当时实际情况而定。被告黄玉堂对原告何丽婵行使探望权应予协助;二、驳回原告何丽婵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为50元,由原告何德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伍执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书记员 陈嘉欣侯艺喆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