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7执恢90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2017湘0527执恢90号(曾星明与陈历品、肖中荣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7执恢90号曾星明陈历品、肖中荣:曾星明与陈历品、肖中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曾星明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14)绥民初字第345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5000元,于2017年8月2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莫文召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书记员 刘 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