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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6执1811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天津市仁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杨世玲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811号申请执行人:夏卫卫,男,1967年7月19日出生,住天津市南开区。被执行人:孟维智,男,1985年10月5日出生,住天津市南开区。申请执行人天津市仁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世玲侵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3340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于海欣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书记员  时金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