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81刑初66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董某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余姚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董某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281刑初664号公诉机关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董某,农民。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5年11月4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11月17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止)。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2月14日被余姚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8日被依法逮捕。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至同年5月31日。现羁押于余姚市看守所。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以余检诉刑诉(2017)6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董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7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因发现本案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于同年7月24日依法转普通程序审理,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顾埕铖、代理检察员吴俊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董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董某于2016年8月2日23时30分许,因与被害人张某发生矛盾而跟随张某至本市阳明街道玉立路185号环球国际KTV门口。随后双方发生互殴,被告人董某持折叠刀将被害人张某逼至环球国际KTV停车场弄堂内,采用刀捅等手段,将被害人张某右腹部、左臀部、右臀部、左大腿、右大腿捅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身上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2017年2月14日,被告人董某至本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为证明以上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董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有自首情节,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董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定性均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2日23时30分许,被告人董某因与被害人张某发生矛盾而跟随被害人张某至本市阳明街道玉立路185号环球国际KTV门口。随后双方发生互殴,被告人董某持折叠刀将被害人张某逼至环球国际KTV停车场弄堂内,采用刀捅等手段,将被害人张某右腹部、左臀部、右臀部、左大腿、右大腿捅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身上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2017年2月14日,被告人董某主动至本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明:1.人口信息,证明被告人董某、被害人张某身份情况的事实;2.“到案经过”,证明2017年2月14日被告人董某至本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的事实;3.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证明被告人董某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5年11月4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11月17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止的事实;4.被害人张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日23时许,因事先与被告人董某发生矛盾,在本市阳明街道玉立路185号环球国际KTV门口双方发生互殴,后被告人董某持折叠刀将其逼至环球国际KTV停车场弄堂内,往其身上捅十余刀,后其被他人送往余姚市人民医院治疗的事实;5.损伤鉴定意见书及照片,证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身上的损伤为轻伤二级的事实;6.监控光盘,证明被告人董某持折叠刀将被害人张某逼至环球国际KTV停车场弄堂内过程中有其他人跟随的事实;7.被告人董某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本院认为,被告人董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董某有自首情节,庭审中又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董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与前罪依法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董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2015)甬余刑初字第1554号本院刑事判决关于被告人董某犯寻衅滋事罪宣告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二、被告人董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与前罪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原羁押十日,即自2017年2月14日起至2019年4月3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方长世人民陪审员 魏忠坤人民陪审员 叶厥翔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代书 记员 罗洋增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