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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民辖终99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谢立新与杨敏、管其荣管辖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5民辖终99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杨敏,女,1989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贵州省镇远县,暂住地江苏省姑苏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谢立新,男,1981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原审被告:管其荣,男,1982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上诉人杨敏因与被上诉人谢立新、原审被告管其荣民间借贷管辖权异议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2017)苏0507民初283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杨敏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其上诉。本院认为,上诉人杨敏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杨敏撤回上诉。一审裁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汪 文审判员 朱婉清审判员 锁文举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书记员 王 蕾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