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502执恢10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08-11
案件名称
陈亚宝、马连斌、刘显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恢10号陈亚宝、马连斌、刘显娟: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亚宝与被执行人马连斌、刘显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执行标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