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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0502执恢10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08-11

案件名称

陈亚宝、马连斌、刘显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恢10号陈亚宝、马连斌、刘显娟: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亚宝与被执行人马连斌、刘显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执行标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