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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1303执1583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杨玉红、李志刚、邵军、常峰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豫1303执1583号杨玉红、李志刚、邵军、常峰:本院受理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已自觉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与2017年8月2日向本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通知如下:(2014)宛龙梅民初字第42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