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1303执1583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杨玉红、李志刚、邵军、常峰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豫1303执1583号杨玉红、李志刚、邵军、常峰:本院受理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已自觉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与2017年8月2日向本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通知如下:(2014)宛龙梅民初字第42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