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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523执40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孟瑶罚金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宝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523执406号孟瑶: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孟瑶罚金一案中,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罚金已缴纳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2013)清刑初字第41号刑事判决书罚金2000元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