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523执40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孟瑶罚金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宝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523执406号孟瑶: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孟瑶罚金一案中,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罚金已缴纳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2013)清刑初字第41号刑事判决书罚金2000元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