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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8执413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10-2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梁来勇与被执行人肖丽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8执413号申请执行人:梁来勇,男。被执行人:肖丽凰,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梁来勇与被执行人肖丽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11民终1457号民事调解书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湘11民终1457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至第四项事项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