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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606民初834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8-01-03

案件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境途电器有限公司与佛山市美思华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佛山市顺德区境途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美思华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606民初8346号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境途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工业区一路11号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572381144B。法定代表人:何满添。被告:佛山市美思华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麻奢谭濂桥村土名“北步口”、“大山乸”自编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068478393G。法定代表人:万波。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境途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美思华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诉讼中,因本院以其他方式无法向被告佛山市美思华生活电器有限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何霈锋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书记员  张丽华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