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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08刑初161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8-02-11

案件名称

蔡天惠危险驾驶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蔡天惠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

全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京0108刑初1614号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蔡天惠,男,1986年8月16日出生,出生地广东省乐昌市,公民身份号码×××,汉族,大学文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5月30日被羁押,经本院决定,同年6月29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张富强,河北崇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海检轻罪刑诉[2017]108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蔡天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6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蔡天惠及其辩护人张富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5月30日0时40分许,被告人蔡天惠和那某、魏某等五人饮酒后,在本市海淀区田村路和田村东路交叉口西北角处,因乘车纠纷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的出租车司机崔某(男,30岁)发生冲突,后被告人蔡天惠趁司机崔某被追打逃跑之机抢过该出租车驾驶。当日0时50分,被告人蔡天惠驾驶该出租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至本市海淀区田村路砂石场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出警后认定被告人蔡天惠负全部责任。当日3时25分,医务人员抽取被告人蔡天惠体内静脉血并留存,后经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6.3mg/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当日,被告人蔡天惠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被告人蔡天惠已赔偿事故方损失。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关的证据,认为被告人蔡天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提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被告人蔡天惠定罪处罚。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蔡天惠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未提出异议。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蔡天惠系初犯、偶犯,一贯表现良好;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已赔偿事故方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30日0时40分许,被告人蔡天惠和那某、魏某等五人饮酒后,在本市海淀区田村路和田村东路交叉口西北角处,因乘车纠纷与×××出租车司机崔某(男,30岁)发生冲突,后被告人蔡天惠趁司机崔某被追打逃跑之机抢过该出租车驾驶。当日0时50分,被告人蔡天惠驾驶该出租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至本市海淀区田村路砂石场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出警后认定被告人蔡天惠负全部责任。当日3时25分,医务人员抽取被告人蔡天惠体内静脉血并留存,后经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6.3mg/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当日,被告人蔡天惠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发后,被告人蔡天惠已赔偿事故方损失并取得谅解。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庭宣读出示了侦查机关在本案侦查阶段依法收集和调取的被告人蔡天惠的供述,证人贺某、徐某、崔某、那某等人的证言,交通事故认定书,酒精检验报告,到案经过,身份证明等证据材料。辩护人向法庭出示了和解协议及谅解书等证据。经法庭质证,被告人蔡天惠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未提出异议,公诉人对辩护人出示的证据亦未提出异议。上述证据形式与来源合法,内容真实、有效,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蔡天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蔡天惠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蔡天惠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全部责任,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蔡天惠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赔偿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本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蔡天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限自本判决生效之次日起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 判 长  谭轶城人民陪审员  仉晶晶人民陪审员  张立新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书 记 员  计莉卉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