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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0102执64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2

公开日期: 2017-11-12

案件名称

个旧市妇幼保健院与昆明冷木捷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个旧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冷木捷商贸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0102执649号申请执行人:个旧市妇幼保健院。住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西路***号。法地代表人:陈刚。委托代理人:杨婕,云南滇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被执行人:昆明冷木捷商贸有限公司。住所:昆明市学府路理工大学创业大厦*栋*楼*********号。法定代表人:代娟。关于申请执行人个旧市妇幼保健院与被执行人昆明冷木捷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已按和解协议履行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八)项、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云0102执649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后立即生效。如被执行人不按期履行义务或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审 判 长  姜靖峰审 判 员  林 昆人民陪审员  夏逢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书 记 员  杨 阳 关注公众号“”